负责全市社区教育的协调、指导工作。协调、指导社区加强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与管理,加强家庭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社会环境,构建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结合的德育工作体系。配合社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与相关部门配合开展科技教育工作,发挥教育在全民科技教育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挥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人才培养、人口素质提高等方面的作用。组织市区教育系统参与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捐资助学统筹协调工作,指导各县(市)区教育系统开展捐资助学活动。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外事工作。负责完成市政府、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给市教育局的相关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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