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一批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单位的通知
2018-05-14   来源:市教育局德育办    浏览数:

各县(市)、区教育局,新开区文化教育服务中心,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研学旅行工作,规范中小学研学旅行服务行为,按照市教育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一批研学旅行承办方公开评审的通知》(四教联字﹝201810号)及《四平市中小学研学旅行承办方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经过严格评审,现将第一批推荐名单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市第一批研学旅行承办单位推荐名单及业务范围

研学旅行及研学夏(冬)令营承办单位4家:

1、北京世纪明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吉林省万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3、吉林省青年商务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4、吉林省日新学堂研学旅行服务有限公司

二、各县(市)、区,各学校组织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可以自行组织,也可以委托被推荐的研学旅行承办单位组织,不论采取哪种实施方式都必须事先对线路方案、安全做好论证,周密安排,按管理权限报批后方可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做好与被推荐研学旅行承办单位的工作联系和指导工作,结合本辖区地域特点和实际需求从被推荐的研学旅行承办单位中选择确定。任何县(市)、区教育局和基层学校不得选择未推荐的承办单位参与研学旅行工作。

三、各中小学要做好与被推荐的研学旅行承办单位的合作,确保研学旅行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中小学校在与被推荐的研学旅行承办单位合作过程中,一是按照被推荐承办单位提供的各项资质文件,签订相关合同、协议和补充协议,查验车辆、司机、餐饮、景区的合法手续和安全预案;二是依据研学旅行承办单位推荐的研学旅行方案,结合学校实际进行适当调整;三是鼓励学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在确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制定新的研学旅行方案。

四、被推荐的研学旅行承办单位要明确部门责任,切实做好研学旅行服务工作。被推荐研学旅行承办单位成立的研学旅行部人员必须相对固定,如需变更人员,应及时书面上报;在服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旅游法》、《吉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定价过程中,要体现公益性和社会性;被推荐的研学旅行承办单位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恶意竞争,提取手续费等违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除取消资格外,对相关人员交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五、本文件从下发之日起执行。对于被推荐研学承办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对违规或不适合继续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的承办单位取消资格。同时,随着我市研学旅行工作广泛深入的开展,将根据需求在适当时候适时开展研学旅行承办单位推荐工作,为逐步形成我市研学旅行服务工作规范而努力。

    

 

             

            bet36365网址        四平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510


(责任编辑: 姜 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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