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社会力量举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审批呈报材料明细
2012-10-16   来源: 四平教育局     浏览数:


一、申办报告

申办报告内容中包括:办学宗旨、培养目标、机构名称、性质、党组织设置、办学规模、办学地址、专业设置等。

二、举办者资格

1、举办者基本情况表(填表)

2、举办者身份证书复印件;

3、举办者学历证书复印件;

4、举办者具有政治权利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由单位或原单位、街道、社区开具)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如在职人员办学须具有单位同意办学的证明;各种荣誉证书等。

三、教师资格

1、任课教师基本情况表(填表)

2、任课教师的教师学历证书复印件;

3、任课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

四、资产及经费

    1、办学场所有效证明。如校舍的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租赁合同等复印件;

2、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3、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如资金担保有效证明材料(以公司名义担保的须具有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和公司的验资报告)

五、办学章程。

六、办学场所消防安全证明。

   咨询电话:3266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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