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各民办学校:
按照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掌握我市民办学校情况,落实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化管理,为我市即将出台的《四平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提供依据,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计划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范围
全市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及幼儿园。
二、调研内容
各县(市)、区教育局总结本地民办教育发展的成绩和经验,提出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对策;对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渠道、方式的政策建议;对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方向与方式的建议;对完善政府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设计的建议;对保障教师待遇、学生权益政策的建议;对建立和完善监督和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建议。对制定《四平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相关建议。
三、具体要求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按调研要求,认真梳理本地民办学校现状分析的报告,剖析突出矛盾和困难,做好调研的汇报工作,并于1月15日前将本区域内民办教育情况及建议(电子版)上报至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邮箱:spjyjfzgh@163.com,联系电话:0434-3266492
四、参加座谈会人员
各县(市)、区分管民办教育副局长、有关处室负责人;本地民办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负责人;本地1-2所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和幼儿园负责人。
五、时间安排
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将从2015年1月4日起到各县(市)、区进行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四平市民办教育调研提纲
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
2014年12月29日
附:
四平市民办教育调研提纲
一、本地“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相关经验和政策。
二、对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渠道、方式的建议。
三、对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方向与方式的建议。
四、对完善政府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设计的建议。
五、对保障教师待遇、学生权益政策的建议。
六、对建立和完善监督和监管机制的建议。
七、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促进民办学校发展的工作中,还有哪些方面急待加强?需要进行哪些重大政策调整或出台哪些政策性措施?
关于开展“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专题调研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对社会力量办学实行的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为了进一步掌握我市民办学校情况,落实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学校的优惠政策,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化管理,为我市即将出台的《四平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提供依据,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计划对全市民办学校进行调研。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切实维护民办教育和谐稳定,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建设为人力资源强市提供有力保障。
组织机构
为了顺利的完成此次调研工作,协会成立调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青山
副组长:王殿利
组 员:陈姝 司继超 孟庆洋 吴琼 王露露
主要内容
各县(市)、区教育局认真总结本地民办教育发展的成绩和经验,深入分析民办教育管理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其原因,提出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对策;对拓宽民间资金进入教育领域的渠道、方式的政策建议;对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方向与方式的建议;对完善政府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设计的建议;对保障教师待遇、学生权益政策的建议;对建立和完善监督和监管机制等方面的建议。积极为即将出台的《四平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提出符合实际的建议。
四、实施步骤
各县(市)、区教育局接此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调研工作。根据调研提纲,通过各种类型的座谈会、研讨会,以及回顾和分析历年民办教育工作等方式,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集中有关职能部门的优势力量,指定熟悉情况、文字表达能力强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撰稿工作,力求形成高质量的汇报材料,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提出的对策及相关建议报送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市教育局发展规划科),联系电话:3266492。
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将于2015年1月4日起到县(市)、区听取意见和建议,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四平市民办教育协会
2014年12月29日